豫教网

6月17日至18日报名!2022年郑州市区公办初中入学政策发布

来源:郑州市教育局

内容摘要
公办初中增加309个班

5月30日,郑州市教育局发布2022年小升初入学政策。今年,郑州市区普通初中继续实行公民同招,全部免试入学。

数据:公办初中增加309个班

今年,郑州市共有小学毕业生159680人,普通初中共编制招生计划3309个班,其中公办初中3179个班,占比96.07%,民办初中130个班,占比3.93%。

郑州市内九区2022年共有小学毕业生82475人,普通初中共编制招生计划1829个班,比2021年增加了22个班。其中,公办初中共编制招生计划1761个班,比2021年增加了309个班;民办初中共编制招生计划68个班,比2021年减少了287个班。

2022年,郑州市内九区普通初中招生计划,公办初中占比为96.28%,民办初中占比为3.72%。

原则: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今年,郑州市区公办初中招生依然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从实际出发,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范围。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学生就近入学,要坚持“三个原则”,即坚持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坚持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父母不在本市生活的随监护人。

报名:6月17日至18日报名

今年,郑州市区初中的报名时间为6月17日—6月18日。

郑州市区小学毕业生按要求如实详细填写《2022年郑州市市区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并由家长签名,提交毕业学校,毕业学校审查相关证件,做好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审定工作。家庭住址不在毕业学校所在区、符合跨区报名的学生由各区中招办统一办理。

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携带相关证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屋所有产权证、义务教育证书等),按规定时间到家庭住址所在区中招办报名点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郑州市居住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区中招办报名点报名。

推荐生:郑州外国语中学招收部分推荐生

郑州外国语中学是外国语特色学校,在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同时,部分学生实行推荐生入学制度,接收外语能力突出的学生,由各区、各开发区小学推荐,区教育局审核,报郑州市教育局同意。

推荐生计划6个班(含英、法、德等语种),面向中原区2个班,面向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4个班。

各区、各开发区按1:1的比例分配到各小学,各小学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推荐对象。

推荐工作要做到推荐名额公开、推荐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推荐结果公开,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照顾对象: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郑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各开发区教育局要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落实“一人一案”,实施分类安置。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予以适当照顾;要落实《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对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入郑州市第六初级中学(原郑州市回民中学)予以适当照顾。

均衡:严控班额 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郑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各开发区要依法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区域内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坚决防止将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推向市场。

各区、各开发区要因校施策,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初中七年级的班额,每班不超过50人。特殊地段,因生源较多,确需突破规定班额的必须报区教育局批准。

完善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积极采取集团化办学、教育共同体、结对帮扶等方式,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强“新优质初中”建设,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辐射作用。

纪律:“十项严禁”规范招生工作

招生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

关注豫教了解更多前沿资讯

责任编辑:靳华


Copyright © 豫教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90025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