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工贸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对口专科和五年制大专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学院部委码:14300 在豫招生代码:6299
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对口专科和五年制大专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点:河南焦作·沁阳市香港街1号
第三条 基本情况: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生通过国家高考统招录取,修完学业、成绩合格者,由焦作工贸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学院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传承拓展能力,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第四条 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省招生办公室监督体制。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院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对于符合我院录取标准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第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八条 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九条 如果同批次投档结束后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则按照省招生办的规定政策执行。
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录取的普通类考生学费为7500元/年,住宿费标准:1000元/生·年(六人间带卫生间),1500元/生·年(四人间带卫生间)。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十二条 学院奖励:目前,学校设立诸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措施。
1、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到学校报到,通过绿色通道办理高校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人。
2、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二年级(含)以上在校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审核批准后,每年可获8000元奖励。
3、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二年级(含)以上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核批准后,每年可获5000元奖励。
4、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并办理相关手续。审核批准后,每年可享受2300元、3300元、4000元相应等次的国家助学金。
5、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可到校申请4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同时可向当地扶贫部门申请3000元“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
6、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在校表现优秀的二年级(含)以上学生,每年可获得1000元至3000元奖励。
7、学院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满足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并可获得相应资助。
8、对于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学院发放特困生补贴,2000元/年/人。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防疫工作要求学生入学报到时提交健康“绿码”。
第十四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659-2858 0391-5282031传真:0391-5282032
联系地址:河南焦作 沁阳市香港街1号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54550 E-mail地址:jzgmxyzsb@yeah.com
学院网址:http://www.jzgmxy.com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