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学校决定以人事代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专任教师:40名。
(二)专职辅导员: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吃苦奉献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具备良好的社会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和信息技术处理等能力;
5.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任教师要求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辅导员岗位者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应聘辅导员岗位者需为中共正式党员,且在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担任过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岗位要求
被录用人员按照周口师范学院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服务期限不得少于4年,在服务期内不得转岗,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或参加学校后续组织的其它形式的公开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上午8:00至2020年8月23日下午5:00。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应聘者需通过“周口师范学院2020年人事代理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jszp.zk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纪委、人事处、学工部、用人单位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初审通过人员按学校要求携带《周口师范学院2020年人事代理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周口师范学院2020年人事代理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打印,A4纸双面打印)2份、大学以来全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个人简历、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聘辅导员岗位者还需提供中共党员和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到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笔试。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系统或本公告附件下载打印并签署《周口师范学院2020年人事代理岗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A4纸双面打印2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相关知识闭卷考试。其中,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形势与政策、辅导员素质知识等;专任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知识30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公共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知识70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素质等。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或到校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其中,辅导员岗位采取答辩方式,考察从事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根据专业特点,面试还包括实际操作、艺术加试等。无加试专业面试成绩:试讲60分,答辩40分;有加试专业面试成绩:试讲40分,答辩20分,专业加试40分。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纪委、人事处、学工部及用人单位联合组成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意识形态、宗教信仰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用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实际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签约与聘用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相关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
七、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欢迎社会各界和报考人员监督。
校纪委电话:0394-8178170
八、疫情防控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时应接受健康信息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信息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应聘人员进入现场要服从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疫情防控。
因新冠肺炎疫情而造成笔试、面试等工作推迟或调整的,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网站有关公告。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394-8178068、0394-8178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