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通知,下达2018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河南3所高校5个学位点撤销,4所高校5个学位点增列。
学位点被撤销,在读学生怎么办?
2015年1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并决定自2016年起将调整工作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
办法规定:
对于属同一学科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不得单独撤销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保留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省(区、市)学位委员会对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调整,只能在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内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间进行。此外,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增列学位授权点工作的,需聘请不少于1/2本省(区、市)以外的同行专家评审,通过后,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按本办法主动撤销的学位授权点在3年内实行有限授权,须停止招生,但保留对已招收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权。3年期满后完全撤销授权,仍未毕业研究生由学位授予单位转由本单位其他学位授权点培养并授予学位,或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学位。
附全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