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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高考】2022年南阳师范学院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简章

来源:南阳师范学院

内容摘要
定向招生分布表

日前,2022年河南省南阳师范学院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工作通知已发布。

招生规模

“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

全省计划定向招收本科层次“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2590人,我校承担其中的600个计划、主要承担的招生专业有9个,包括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科学、化学、物理学、地理科学、体育教育、音乐学和美术学。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计划为92人;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计划为60人;生物科学专业计划为60人;化学专业计划为60人,物理学专业计划为51人,地理科学专业计划为117人;体育教育专业计划为70人;音乐学专业计划为50人,美术学专业计划为40人。

实行“市来县去”招生政策。

“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

全省计划定向招收本科层次“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1095人,我校承担其中的200个计划。

实行“市来县去”招生政策。

报考条件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报考“学科教师”“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考生需具有定向岗位所在省辖市(含所辖各县、市、区)的户籍。平顶山市与汝州市、安阳市与滑县、新乡市与长垣县、南阳市与邓州市、商丘市与永城市、周口市与鹿邑县、开封市与兰考县、信阳市与固始县、驻马店市与新蔡县的考生均可相互报考双方的“学科教师”“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

考生户籍所在地以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时所填报的信息为准。

(二)要求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积极投身农村教育和特殊教育事业。

(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同时要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相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能够较好地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报考方式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随全省普通高考进行报名、考试、填报志愿。考生根据各设岗县(市、区)培养计划,按照不同类别地方公费师范生的户籍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计划类别报考。

录取方式

(一)投档

“学科教师”“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层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档;根据考生成绩和高校定向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预录取

考生被投档录取后,培养高校将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意向书。考生须在定向就业意向书上签字,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意向书报到。若不签订定向就业意向书,或未按时报到,均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

(三)正式录取

考生入校后一个月内与培养高校、设岗县(市、区)人民政府正式签订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注册高校学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相关政策

(一)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

(二)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设岗县(市、区)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就业岗位,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通过考核招聘合格者为其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编制、工资等手续。

(三)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设岗县(市、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 6 年。“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原则上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教师总体缺编、紧缺和薄弱学科突出的中小学校任教;“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乡镇以下(不含乡镇)农村小学、教学点任教。

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要站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充分认识实行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协调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召开县域内普通高中负责同志专题会议,深入宣传“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政策对本地中小学教师补充的重要性,激励引导优质生源选择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要指导各普通高中组织有意向的考生按要求填报志愿,在考生被预录取之后做好就业协议的签订工作。

(三)有关高校要与省辖市、设岗县(市、区)积极对接,主动配合各设岗县(市、区)深入普通高中,做好宣传资料的发放、招生政策的解读、考生信息的统计、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签订等工作。

南阳师范学院2022年

“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层次定向招生分布表

南阳师范学院2022年

“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层次定向招生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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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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